法规制度
牡二中学生公寓入住及退寝管理规定
2017年08月14日

为优化、规范学生宿舍的服务和管理,共同创造一个整洁、文明、舒适、安全、便利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 入住学生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。
一、入住对象
1.入住学生必须为本校学生。
2.公寓楼床位有限,为保证家远的学生能顺利入住,原则上不允许家住市区范围内的学生入住。
3.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、身体或心理有严重缺陷影响生活自理的学生不能入住。家长如隐瞒学生身体状况,由此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,学校不承担责任。
二、办理手续
1.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自到学生处,了解并接受牡二中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后方可办理。
2.登记住寝信息时家长要尽量提供完整、可靠的联系方式。以后如有变更务必及时联系学生处更新。如因提供虚假信息、家长通信联系不畅等因素导致的后果由家长承担。
3.学校将按照生源地相同、入学成绩相近、同班级等原则安排寝室房间,每间寝室四张床位,由住宿学生自行协商安排床位。如有特殊情况以学生处安排为准。
4.每名住宿学生需在学生处缴纳100元住宿押金,学生处开具押金收据,请妥善保管。退寝时凭押金收据返还。寝费每学期暂定400元,由学校财务管理科开学后负责收取并提供收据。中途退寝不退寝费。
三、退寝
1.如学生因毕业、转学、退学、疾病、违纪等原因退寝的,需先到学生处申请、领取退寝单,再将退寝单交到公寓管理员处,方可退寝,退寝后公寓管理员验收无误后在退寝单上签字,学生再将退寝单交回学生处,并领取押金。
2.学生在住宿期间如有丢失补办门禁钥匙牌、损坏公务等情况发生,学生处将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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